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型企业,虽然存在所处发展阶段早、规模小、实力弱、风险高等弱点,但历史经验表明,中小微企业往往孕育着新的商业模式或新兴产业 ,有可能成为引领经济转型的先导力量。
由于中小微企业在成长初期依靠自身积累难以满足其资金需求,外部融资就成了必由之路。但其经营不确定性高、轻资产的特点决定了它们难以获得银行信贷资金支持,而资本市场无疑是推动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平台。
私募债券规模逐步扩大
今年5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也于同期发布了相关文件,备受关注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正式启动。6月7日,沪深证交所同时宣布,通过了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备案申请,共有16家中小企业的私募债发行备案材料获得沪深证交所受理,具有高风险、纯信用特点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品种在国内正式推出。
所谓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根据相关规定,试点期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须是未在上证所和深交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发行人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私募债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期限在一年(含)以上,且私募债券应由证券公司承销。
在中小企业私募债开闸3个月后,其规模也稳步扩大,上海证券交易所数据显示,截至8月2日,上交所共受理了39家企业的私募债券备案申请。这些企业来自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湖北等6个地区,覆盖工业、信息传输业、文化传媒业、建筑业、批发业、交通运输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旅游业、公共设施管理业等9大行业,分别由国泰君安 、东吴证券 、中信建投 、浙商证券 、平安证券、光大证券 、南京证券 、申银万国、财通证券 、广发证券 、天风证券 、长江证券 、长城证券等13家券商负责承销。
目前,上海证交所已经向29家企业出具了《接受备案通知书》;4家企业因涉嫌房地产业务或巨额资金外借等原因被推迟接受备案;6家企业的备案申请材料仍在核对中。通过备案的29只私募债券备案总金额为27.55亿元,规模最小的为2000万元,规模最大的为2亿元;期限最短的为1年,最长的为3年;其中17家为高新技术企业;所有债券均有一定程度的担保。
而上述通过备案的29只债券中已有16只债券完成发行,总发行金额为14.75亿元,票面利率最低的为7.0%,最高的为11%;15只债券已在上证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共完成52笔非公开转让,转让总金额为12.6亿元。
场外市场建设渐趋完善
在场内市场如火如荼发展的同时,场外市场作为当前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加快直接融资市场发展的重头戏,近年来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新三板”首批扩大试点除中关村科技园区外,新增了上海张江高新产业开发区,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3个高新园区。此外,《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已经开始征求意见。毫无疑问,场外市场构建正在有序展开。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近日在“2012亚太金融高峰论坛”上表示,长期以来,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中,形成了场外市场与交易所市场之间“倒金字塔”型的不合理结构,场外市场构建的展开将会在直接融资市场发展中逐步显现出两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方面,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不同的企业以及企业在不同的成长阶段,可以选择一个真正适合自己的资本市场平台,不用把IPO上市作为进入资本市场的唯一选择,或最好的选择。场外市场发展,会产生真正的“外部性”,会与交易所市场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在多个方面对交易所市场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从而在整体上提升我国直接融资市场对金融资源的动员能力和配置效率。另一方面,场外市场发展,可以为更多的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外部约束机制,提供一个覆盖面很广的基础性平台,可以提高我国企业整体的公司治理水平。
事实上,不仅仅是“新三板”,上海今年以来也在积极推进场外市场的建设,致力于通过服务上海、长三角及其他地区科技型、中小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的托管交易,提升上海金融市场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今年2月,上海股权托管交易市场正式启动,首批共有19家企业成功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其中有16家企业来自上海张江高科技产业开发区、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杨浦知识创新基地等高科技园区。
据上海市金融办副主任徐权介绍,上海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将重点面向尚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提供服务,通过规范企业公司治理,为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及创业板 、中小板甚至主板,培育、输送优质的企业资源。同时,从服务地域来看,上海股权托管交易市场将立足上海、重点服务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逐步面向长三角和其他地区提供服务,所服务的企业主体重点面向上海,但又不限于上海。
服务中小微企业有新举措
事实上,资本市场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同时,自身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双方正在形成合作共赢的良性互动。
上证所总经理张育军近日在民营企业公司治理暨中小微企业服务工程座谈会上表示,服务中小微企业是上证所市场发展的重要内容。从2010年起,上证所已调整上市平台,由原来1亿元的公开发行规模降到5000万元以上,扩大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覆盖范围。近几年,在上证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在不断降低,2009年公开发行的平均规模为5.2亿元,2010年为2.8亿元,2011年为1亿元左右。
张育军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处于调结构、转方式、稳增长的关键阶段。如何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上证所面临的重要课题。目前,上证所已形成以潜力蓝筹、新兴蓝筹、经典蓝筹为主线的多层次蓝筹股市场体系。如果说2010年以前的十年,上证所主要任务是解决大型国企转型与上市的话,今后上证所最大任务是要推动上市公司进一步调整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现上市公司结构的多元化发展,鼓励中小企业、新兴企业、短缺产业、民生产业、文化创意产业、教育传媒产业、农业食品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企业到上证所上市。
为进一步发挥交易所优势,采取有效措施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上证所近期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微企业服务工程纲要》。根据该纲要,上证所正式建立中小微企业成长导师制度,从已上市公司中选择有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队伍,组成上交所中小微企业成长导师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制度、管理咨询、人员培训等多方面服务,搭建上市公司与中小微企业沟通平台。
据了解,上证所首批选择了32家民营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裁,担任中小微企业成长导师。未来,上证所将依托中小微企业成长导师团,组建专家队伍,定期和不定期举办讲座、论坛等活动,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法律援助、公司治理、技术和管理咨询等培训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对口服务,建立成长导师和中小微企业的“一对一”扶持计划。
《纲要》还提出,上证所将研究提高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措施。具体措施包括,在证监会指导下,调查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需求,研究支持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举措,简化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审批程序,提高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支持中小微企业发行私募债券;引导创投和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中小微企业;积极配合有关方面,推动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建设步伐,为尚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服务;联合各方力量推动中小微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推动中小微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等。